個資同意條款

本網站的服務是由『爭鮮(香港)食品有限公司』及『安食聯合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當您進行下列服務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且具有書面同意效果。

一、本網站為提供您更完善服務,於過程中蒐集與使用您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資料等,您同意本公司 (含相關履行輔助人及代理人),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二、蒐集目的及方式

1.蒐集目的在於進行處理及聯繫、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及其他相關必要事項等。

2.蒐集方式將透過您自行於網站登錄方式進行個人資料蒐集。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蒐集包括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資料。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2.地區:香港、台灣及爭鮮海外關係企業所在地。

3.利用對象及方式:將用於符合前述蒐集之目的範疇內所為一切相關行為與對象。

五、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您可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得行使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2.若您申請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得透過本公司客服信箱申請並依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辦理。

六、個人資料正確性:您同意於填寫時提供詳實的個人資料。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實,本公司有權停止相關權益服務,因本公司將以您於登錄時所填寫之電子郵件、電話等相關資訊與您聯繫,因此請確認前述資料正確性與即時性,若因留存之資料不正確、過期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致無法與您聯繫時,本公司將無法進一步為您處理相關事務,敬請見諒。

七、本公司會將您提供的資料做為與您處理與聯繫之用,若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服務及進行後續處理,影響自身之權益,敬請見諒。

八、本公司可隨時修訂告知事項,若有重大變更時,會將相關修訂事項傳送至您登錄之電子郵件或逕於本公司網站公告。